新关于】2026年度津滨开(挂)2024-1地项目智慧案场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BZB-202609-081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津滨开(挂)2024-1地项目智慧案场系统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滨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度津滨开(挂)2024-1地项目智慧案场系统服务,招标范围为结合本项
目新周期业务痛点,系统除基础业务模块外,强化全域线索统一管控、渠道风控留痕、业务一
数据-绩效联动、平滑部署迁移能力,核心功能要求包含:来访登记管理、来访登记与判客
管理、移动销售管理、渠道全周期闭环管理、智慧工牌及AI分析、部署要求等,具体详见
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度津滨开(挂)2024-1地项目智慧案场系统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度津滨开(挂)2024-1地项目智慧案场系统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B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
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
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税务机关出
具):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承诺);
3.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s://zxk.court.gov.cn/)查询为被全国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其他组织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无数据的则需要提供经“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的其他组织负贵人的失信被执行人
情况截图并加盖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存在直接全资、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及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其他组织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的,以承诺书为准)
3.8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加
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
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
的,证明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
月中任意一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费用:8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