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南段站内自助寄存柜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招标编号:YSNB-2026-23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南段站内自助寄存柜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建(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南段站内自助寄存柜经营项目,具体为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南段(赛达路站一鼓楼站)站内自助寄存柜经营项目招商,计划覆盖站点不少于10个,投放自助寄存柜数量不少于23台。详见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南段站内自助寄存柜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南段站内自助寄存柜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商项目招商)

(2)参选人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报告。

(3)参选人参加招商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或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截图(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响应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参选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参选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自助寄存柜经营经验,提供业绩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参选人资格要求的参选人于2026年09月20日到2026年0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持(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报告加盖公章;(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或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公章;(4)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到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商文件。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