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商银行代销实物贵金属合作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JJSX-ZB-202601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农商银行代销实物贵金属合作机构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工艺金中收不低于10%,投资金中收不低于4元/克,招标人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全行14家中心支行均已开办代理销售实物贵金属业务,该项目主要用于对实物贵金属合作机构的统一准入及管理,防范业务风险,规范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代理销售实物贵金属业务发展水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农商银行代销实物贵金属合作机构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农商银行代销实物贵金属合作机构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包括黄金、白银制品(或饰品)、工艺品销售(提供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投标人自行对财务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资格声明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依法纳税记录,近三年无重大税务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类似贵金属代销合作的经验(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对应投标文件全部无效。

(7)投标人提供的代销产品应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不会出现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著作权证书等)(提供承诺)。

(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或在以往合作中存在严重违约、重大质量事故(需提供承诺函);

(2)近三年内因销售假冒伪劣贵金属产品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需提供承诺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根据评分表各项要求制作标书索引。本次入围仅代表供应商获得合作资格,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期限内授予实际采购合同或订单,亦不承诺具体业务量,最终采购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4日10时00分到2026年09月30日19时00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155-0105-7535

E-mail: 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