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新安所至鸡街段高速公路运营期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所至鸡街段高速公路运营期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4.207139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州新鸡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桃新安所至鸡街段高速公路项目位于云南省滇东南地区,项目起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新安所镇西南侧,与蒙自至文山至砚山高速公路相接,通过蒙文砚高速设置的蒙自南立交与蒙新高速公路进行交通转换,通过蚂蟥塘组合立交分别与在建羊鸡高速、已建红河大道实现交通转换,止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鸡街镇西北侧,与鸡石高速公路顺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所至鸡街段高速公路运营期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安所至鸡街段高速公路运营期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相应承保权限的保险公司的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省级分公司,则每个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省级分公司参加投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普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复印件若公司成立满1年,但不满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3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信誉,近3年(2023年6月1日至今)无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3年(2023年6月1日至今)未曾在任何保险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总公司或分公司)近3年(2023年6月1日至今)至少参与过(保险金额20亿元及以上)1个独家承保或主承保过的财产综合险或财产一切险项目,提供证明材料。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2025年度投标人总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并提供偿付能力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独家承保或共保。
3.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暂保承诺: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出具营保函或暂保单,暂保函或暂保单中应明确表示该保险项日保单起始日期为2026年8月29日00时,即该保险项目2026年8月29日00时起后发生的案件均属保险期限范围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7日(法定公体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下列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持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费人民币伍佰元整(4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时30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