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水木华园电动车充电桩及地面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11JM11J)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水木华园电动车充电桩及地面硬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363020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华园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水木华园电动车充电桩及地面硬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
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水木华园电动车充电桩及地面硬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木华园电动车充电桩及地面硬化项目: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
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3.3资
格审查必要条件: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投标人
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
有共同投标协议;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
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
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
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
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
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
人执业范围之内。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
定的情形。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
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自/年/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
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
于3年。);(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
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
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
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年/月/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
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
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4.3自/年/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
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4.4自
/
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
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
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
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
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
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所用资质建
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
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
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
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3)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
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说明:无行
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
式)。(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
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
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等
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
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
要求。惩戒期限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0日16时30分到2026年08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7
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6.2报名及获取招标
文件方式: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
文件。6.3报名材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格式自拟,如有授权必须提供,须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仔细填写,并自行承
担因联系电话等随意变更造成的风险与责任),(2)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报项目
负责人注册证书(7)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8)拟报项目负责人社会保
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
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
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6.4招标文件每份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1日15时00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