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中医院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招标(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CD-2026-0709-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中医院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安阳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中医院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中医院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一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公司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 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 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2.3.2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3.3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 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24日17时30分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