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洛阳市高新外国语学校食堂小宗物资采购配送企业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QHC2026-11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小宗物资采购配送企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11%,招标人为洛阳市高新外国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一:蔬菜、水果、面条、豆制品、水产类;(002)包二:干调、调味品、烘焙
类、低值易耗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一:蔬菜、水果、面条、豆制品、水产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2包二:干调、调味品、烘焙类、低值易耗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31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QHC2026-119
2.项目名称:食堂小宗物资采购配送企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预算控制优惠率):11%。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两个包,主要为包一:蔬菜、水果、面条、豆制品、水产类;包二:
干调、调味品、烘焙类、低值易耗品类(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
营许可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安全事故、重
大投诉、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重大违法情况等恶性事件发生的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13:30至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次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供应商获取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
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售价:300元/份,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