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衡东县城发新材料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衡东县城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城发新材料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人为衡东县城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衡东县城发新材料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东县城发新材料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2.2招标金额:商品混凝土约400万元。
2.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衡东县城发新材料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采购。
2.4供货地点:衡东县城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商品混凝土采购。
2.6质量要求:混凝土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GB 50164-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JGJ/T328-2014《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7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7.1供货、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实际为准。
2.8交货数量、地点和时间:本次项目招标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分批供货、交货,招标人将需供货数量、送货地点 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按要求发往招标人指定地点。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运输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为满足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商 品混凝土厂家(商砼搅拌站)。
2、许可要求:投标人应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3、运输服务车辆要求:投标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具有(或者租赁)至少5辆国V及以上(或者新能源)搅拌车。
注:投标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名下具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租赁,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租赁合 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与招标人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6年8月28日起至2026年9月3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 息)。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①将报名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衡阳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招标人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家中标入围单位,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数量<N+1家的,则重新招标,N 为入围人数。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