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净水设备OEM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净水设备OEM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净水设备(设备名称)采用OEM模式选拔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净水设备OEM供应商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GXGS-2026-ZH001
2.3采购范围:根据本项目所需净水设备核心工艺路线、技术参数及生产标准按期生产交付净水设备成品,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生产、涉水批件及商品流通所需证件的办理、供货、运输、装卸、质量抽检、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配套滤芯供应、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
2.4预算金额:550万元。
2.5合同期限:自洽定供货合同之日起2年。合同结束时如尚有已下达的采购订单,待该笔订单完成交付并根据合同支付相应价款后终止合同,招标人不再下达新的订单。
2.6交货期:供应商严格按采购订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
2.7交货地点: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确保质量合格。
2.9质量保修期:净水器(包含整机及所有部件)质保期为18个月,质保期自甲方出库之日起计算,出库日期以甲方出库单日期为准。净水器验收入库后满一年未出库的,视为已出库计算质保期,质保期自入库满一年之日起开始计算。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接受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投标,经销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且保证前置过滤设备、超滤净水设备、末端纳滤净水设备为同一生产厂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代工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书及发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提供,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最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者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包括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限制投标期内的处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与履行项目合同有关的诉讼和仲裁败诉案件(如投标人无规定的败诉案件,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失信行为。
①单位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息公示-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投标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组织机构代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②法定代表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息公示-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中标(中标)资格,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对象任意一个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须出具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预留邮箱(发送邮寄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