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关于】江苏省中庭酒店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ZYDL-3212-01-26045-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庭酒店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355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中庭酒店运营(泰州)有限公司。本项
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F酒店大堂设计及施工(260m’)、3F客房设计及施工(3500㎡’)、三
层酒店中庭景观设计及施工(12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庭酒店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庭酒店EPC工程总承包:
详见  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4日12时00分到2026年09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联系招
标代理获取。文件费三百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15时00分
七、其他
中庭酒店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公告项目编号:ZYDL-3212-01-26045-0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庭酒店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中庭酒店运营(泰州)有限
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庭酒店运营(泰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口代建、口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中庭酒店EPC工程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2.1建设地点:姜堰区罗塘街道长江西路188号2.2建设规模:1F酒店大堂
设计及施工(260㎡)、3F客房设计及施工(3500㎡)、三层酒店中庭景观设计及
施工(1200m)。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合同
估算价(万元)计划工期ZYDL-3212-01-26045-01中庭酒店EPC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1F酒店大堂设计及施工(260㎡)、3F客房设计及
施工(3500m’)、三层酒店中庭景观设计及施工(1200m),以及配套的暖通、消
防、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外立面雨棚及酒店标识设计及施工、酒店配套的家具、
电器、用品的采购等一切服务。355090日历天2.4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
一个月内付清设计费:施工与采购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20%,
余款自验收合格次年的每年12月31日支付审定价款20%,直至累计款项付完为止(不
计利息)。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设计资质要求:【建
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
乙级(含以上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
质:(2)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其他要
求:/。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1)
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
格:【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拟派注册建造师的,
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取得相应
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2)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
或【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②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
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不得同时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
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
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
备案之日已满1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60天(含),经建
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
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
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
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a、b条件的评审方
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4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
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
担过单项总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总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在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2)总承包项目经理: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
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总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装
饰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设计总负责人身份承担
过单项总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施工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在1000
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工
程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单项总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装饰装
修工程监理业绩。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
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应具备其他要求:口(1)自/年/月/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
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
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口(2)自/年/月/日
(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
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口(3)自/年
/月/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
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本次
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
关规定。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4日12
时00分至2026年9月11日17时00分;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授权委
托书(或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联系招标代理获取。文件费三百元,
售后不退。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6年9月28日15时00分。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
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7.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子以拒收。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