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关于】张家口机场有限公司爆炸物品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机场有限公司爆炸物品检测仪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张家口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爆炸物品检测仪(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家口机场有限公司爆炸物品检测仪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张家口机场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
2.3项目概况:爆炸物品检测仪采购。
2.4质量标准或要求:合格,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设备名称:爆炸物品检测仪。
2.7招标范围:爆炸物品检测仪两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供货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带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加盖外部审计事务所公章。如该企业成立未满两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所投产品具有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代理商需具有项目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费现金;方式2: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招标文件费电汇/转账。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两年带赋码复财务审计报告印件加盖公章;
(3)产品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