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县东城镇黑山头村2026年晾晒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ZK-2026-25-GC)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木垒县东城镇黑山头村2026年晾晒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东城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晾晒场5000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木垒县东城镇黑山头村2026年晾晒场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木垒县东城镇黑山头村2026年晾晒场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2026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 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

6、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 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中标企业在中标后进行有效 的信息报送手续);

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对施工拟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2日10时00分到2026年09月28日20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安全生 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 印件加盖公章;⑤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 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155-0105-7535

E-mail: 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