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长春市中心医院旧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市级城市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2026-07-06207-ZHLX-JLGS-2609-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中心医院旧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市级城市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服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2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中 心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中心医院旧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市级城市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中心医院旧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市级城市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设计

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2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30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关于长春市中心医院旧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市级城市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2026-07-06207-ZHLX-JLGS-2609-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中心医院旧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市级城市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已由 长春市财政局以采购计划备-[2026]-06071号备案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 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旧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市级城市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810号长春市中心医院旧楼。

2.3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建筑面积35161平方米。改造范围为诊疗楼、干部病房 楼和贴建楼,包括楼体结构加固、内部装饰装修等改造工程。本工程设计范围规划土地内相 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精装修设计等。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 阶段的全部设计相关工作。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相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②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核发)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国家文物局核发),业务范 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中标后,文物保护专项勘察设计文件须按文物保护相关法规,投标人须配合完成报批相关资 料报送工作。

3.2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 格;拟派本项目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 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 筑。

3.3投标单位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 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 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 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4)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5.3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4招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4日09点30分。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