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玉龙雪山景区文创产品合作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TPLJCG2026-002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玉龙雪山景区文创产品合作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不设采购预算(本项目为合作经营项目,供应商报价为向采购人支付的收益分成比例),招标人为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规范流程选取一家有资质的第三方与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共同开展玉龙雪 山景区官方文创产品的研发销售工作,产品类型涵盖纪念品、生活用品等多元品类,并建立 统一品牌标识与质量管控体系。合作期间同步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渠道,切实提升玉龙 雪山文化辨识度与市场转化力。初期,在玉龙雪山景区新游客服务中心、甘海子等玉龙雪山 景区投资公司所属公益区域布设2-3处流动零售摊位。采用“点位场地资源+销售分成”的 合作模式,采购人销售收益分成比例第一年最低底价为20%、即采购人分成收益≥点位销售 收入×20%;第二年收益分成最低底价为25%,即采购人分成收益≥点位销售收入×25%;第 三年收益分成最低底价为30%,即采购人分成收益≥点位销售收入×3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玉龙雪山景区文创产品合作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玉龙雪山景区文创产品合作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 证明或说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述①~②项证明材料任意一种即可)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 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内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也可提供承诺函,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也可提供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 ②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 务说明或提交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 证,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3个月还未 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需提供情况说明)。 ②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或 提交承诺函;(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还未办 理社保的供应商需提供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磋商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 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在磋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 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审专家备查)。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2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1)选择现场获取方式的供应商:持以下资料前往现场办理报名;(2)选择线上获取方式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完成线上报名。(3)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TPLJCG2026-0028
项目名称:玉龙雪山景区文创产品合作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不设采购预算(本项目为合作经营项目,供应商报价为向采购人支付的收益分成比例);
最低合作条件:收益分成比例第1年不低于点位销售收入的20%、第2年不低于点位销售收 入的25%、第3年不低于点位销售收入的30%。
采购需求:按照规范流程选取一家有资质的第三方与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共同开展玉龙雪 山景区官方文创产品的研发销售工作,产品类型涵盖纪念品、生活用品等多元品类,并建立 统一品牌标识与质量管控体系。合作期间同步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渠道,切实提升玉龙雪山文化辨识度与市场转化力。初期,在玉龙雪山景区新游客服务中心、甘海子等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所属公益区域布设2-3处流动零售摊位。采用“点位场地资源+销售分成”的 合作模式,采购人销售收益分成比例第一年最低底价为20%、即采购人分成收益≥点位销售 收入×20%;第二年收益分成最低底价为25%,即采购人分成收益≥点位销售收入×25%;第 三年收益分成最低底价为30%,即采购人分成收益≥点位销售收入×30%。具体要求等详见 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三年。
服务质量要求:规范、合法经营,做好相关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经营项目严格遵照采购文 件要求执行,新增其他销售品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销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 证明或说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述①~②项证明材料任意一种即可)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 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内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也可提供承诺函,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也可提供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 ②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 务说明或提交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 证,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3个月还未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需提供情况说明)。
②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或 提交承诺函;(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还未办 理社保的供应商需提供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磋商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 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在磋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 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审专家备查)。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1)选择现场获取方式的供应商:持以下资料前往现场办理报名;
(2)选择线上获取方式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完成线上 报名。
(3)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