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标讯》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ACC系统数据安全治理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UDTZX-ZBDL-2026-09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ACC系统数据安全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
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地铁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轨道交通全线网设主、备控制中心各1座,主用ACC系统(含多元化支
付平台等)设置在主控中心,主用控制中心位于卫星路与黄山街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备用ACC
系统(含多元化支付平台等)设置在备用控制中心,备用控制中心位于百园路车辆段综合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ACC系统数据安全治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ACC系统数据安全治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合格有
效。
2、企业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服务器厂家的授权书,授权书内容需体现本次招标项目名
称(加盖原厂商有效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信息系统数据安全治
理类项目业绩或交通行业清分清算系统集成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
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业主证明
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他要求:
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
标项目的投标。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10时30分到2026年10月13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开票信息加盖
公章(如需开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3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ACC系统数据安全治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乌鲁木
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受招标人的委托,
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ACC系统数据安全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
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1.2工程概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全线网设主、备控制中心各1座,主用ACC系统(含多
元化支付平台等)设置在主控中心,主用控制中心位于卫星路与黄山街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备用ACC系统(含多元化支付平台等)设置在备用控制中心,备用控制中心位于百园路车辆
段综合楼。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集成设计、设备采购、工厂检验、包装运输仓储、安装督
导与施工、系统开发/设计/测试、设计联络、接口管理、联合调试、开通试运行、工程验
收、人员培训仪器仪表工具提供、质量保证期及延伸服务期内的缺陷纠正维护、最终验收,
以及配合招标人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测评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
求书》。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1日完成全部工作之日止(具体起止时间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整个合同质量保证期为竣工验收结束后36个月。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招标文件要求
和工作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合
格有效。
3.2企业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服务器厂家的授权书,授权书内容需体现本次招标项目名
称(加盖原厂商有效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信息系统数据安全治
理类项目业绩或交通行业清分清算系统集成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
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业主证明
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
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开票信息加盖公章(如需开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