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长岭县长岭镇南二环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十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地区 吉林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长岭镇南二环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十标段),依据长发改审批〔2025〕7号文件、长财投审〔2026〕第174号文件批准建设文件,招标人为长岭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岭县长岭镇南二环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十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岭县长岭镇南二环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十标段);
2.2建设地点:长岭镇西,规划南环城路与既有和谐大街交汇处;
2.3计划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2万吨/天。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项目编号 内容 招标控制价
1 长岭县长岭镇南二环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十标段) JLXQHF-CG-26008 自控设备、仪表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538322.7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及技术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3年-2025年,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核心货物或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税收名单;④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并携带下列证件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9日9:0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