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关于-河北京津冀特殊废物资源化利用中心EPC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BD-ZB2026-014)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津冀特殊废物资源化利用中心EPC总包项目已由涞水县行政审批局以 涞水审批投资核字【20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京津冀特殊废物资源化利用中心EPC总包项目

2.2建设地点:保定市涞水县永阳镇丛西村涞水公司厂区内

2.3建设内容:建设日资源化处理300吨的飞灰水洗预处理系统+水泥窑资源化处置线。其 中建筑主要为:飞灰预处理厂房、技术研发中心;其中包括:飞灰储存、计量输送、预溶水 洗水处理系统、烘干系统、成品灰入窑系统、MVR盐结晶系统、热风系统、电气、自动化控 制系统、监控系统以及与生产线有关的附属设备设施及室外工程等。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整体工程设计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土建施工(含现有拆除)、设备 设施采购、设备安装、非标加工、调试、工程验收等总承包;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项 目内的全套工程设计、各专业施工蓝图项目内的各子项工艺、电气、自动化设备及监控系统等的采购、运输及现场保存;项目内各子项设备、工艺管道、非标制作与安装;项目内各 工艺设备、电气自动化与窑系统的接口;项目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施工及附属工程;其中包 含地基工程、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筑物室内外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 建筑物电气相关工程、暖通工程等,项目涉及的特种设备备案等手续、防雷接地备案等手续、 消防备案、工程验收等手续办理及工程项目总承包相关手续的办理:将运行良好的整套处置 系统交招标人整体接管,并提供专业培训、技术指导等相关服务。(生产用车、实验室设备、 变压器增容、空压机、技术研发中心装修除外)

2.5计划工期:设计周期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起20日历天提供审查图纸;施工工期为自合 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各专业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强制基础标准、 整机质量核心标准及相关工业机械、电气设备、通用设备、特种设备等相关标准,施工质量 竣工验收达到检验合格标准。

2.7质保期: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方要求。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 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建 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机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 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未被金隅集团列入黑名单企业,若在开 标、评标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任一阶段发现投标人列入金隅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则取消其参 标资格或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注册类资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 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出具承诺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如 联合体投标,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 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出具承诺书。

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且各投标单位不可以存在关联、管理关系。

(2)联合体成员最多为3家单位。

(3)投标人提供近1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近12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必须符合人员清 单等):(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说明: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贵,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30日至8月5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持以下资料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设 计资质证书、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证明资料、设计负责人证 书证明资料、施工负责人证书证明资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对以下内容分别提供具备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信誉要求、近1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 关出具的纳税凭证)、近1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必须符合人员清单等)及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为提高效率,以上报名资料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