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七师胡杨河市分公司乌苏青松充电桩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七师胡杨河市分公司乌苏青松充电桩
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BTSY-GC-2026-020(TC269HOR2)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己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乌苏市工业园区青松水泥有限公司场站设充电桩5个,充电枪10把,现进行土建及高低压施工招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2.2工期:3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二年(2024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且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
职称证书;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经验(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须反映项目经理身份):
(8)列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黑名单、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核评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如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请于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0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磋商文件;
4.2缴纳文件费用为500元/份(售后不退,缴纳时需备注“单位简称+项目编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