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云胶片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总控管理单位(PMC)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云胶片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总控管理单位(PMC)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云胶片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总控管理单位(PMC)采购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宁夏云胶片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止。关于整体验收之后的项目运维期相 关服务,由中标后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内容:采购宁夏云胶片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总控管理单位,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宁夏云胶片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的整体验 收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统筹组织相关方对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成果进行评审;

(2)对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设计过程和设计成果进行管理;

(3)协助支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实施的总体流程管理及进度把控;

(4)结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把控项目实施准确度,及时纠正和预防质量问题;

(5)协助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组织相关方进行系统联调和项目竣工(整体)验收工作;

(6)收集项目建设过程的相关资料并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移交;

(7)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整体验收:对宁夏云胶片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核查,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并邀请 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含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专业,服务范围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网站备案查询截图)。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企业是法人的,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函)。

3.5投标人依法纳税,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资金。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 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养老、医疗保险任意一项即可。(不需 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书面声明)。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代理机构 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自行承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③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1日18时00分至2026年8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00:00时

至12:00时,下午12:00至24:00时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 构电子邮箱获取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