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沈丘县巨源储能有限公司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丘县巨源储能有限公司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丘县巨源储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沈丘县巨源储能有限公司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2、项目编号:ZSZB-20260723
3、建设地点:沈丘县
4、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采用的磷酸铁锂电池方案,由40套5MW/10MWh标准储能单元组成,每个5MW/10MWh标准储能单元配置2套5MWh电池预制舱和1套5MW升压变流舱,经升压变流舱升压至35kV后通过站内35kV线路汇集接入220/35kV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接入国网220kV变电站并网,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及配套综合楼等。
5、招标范围:
一标段: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储能场站、升压站及配套设施(储能设备、变流器以及就地升压变压器等设备布置干储能场站;储能集线开关柜配电装置、主变压器以及高压配电装置等布置于升压站)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并达到竣工验收、竣工交付、并入国家电网正式运行等要求(不含线路送出工程的建设)。
本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内容:储能本体、变电站、外线部分的可研报告、接入系统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和国家设计深度要求)、工艺设备等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内容,配合各专项评价、专项设计、图纸需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设备材料采购、工艺设备采购。
施工范围:工程施工、缺陷责任、移交及保修、负责工程施工及项目管理、临时设施的搭建、设备安装调试、测试、检验、第三方检测、验收、竣工验收和交付、用户交接、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以及项目施工前的各项手续的办理和项目完成后各项竣工验收的后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建工程、消防、环保、工程质量、竣工资料、防雷接地等的全过程服务及相应的保质保修服务,直至完成项目所有验收结束等所需工作。
二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人防)、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审计配合等)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沈丘县巨源储能有限公司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二标段:沈丘县巨源储能有限公司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监理
8、质量标准:
一标段:(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采购质量要求: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二标段:质量控制目标:①施工质量: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②采购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采购人要求;
9、计划工期:
一标段: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90日历天。
二标段:从收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①或②满足其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
3.拟派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a.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且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2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且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3.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或机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即投标人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由联合体各方出具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主体应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各方出具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4)联合体各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诚信失信黑名单。(由联合体各方出具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7.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牵头人不做要求,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不做要求);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7)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即投标人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信誉要求:(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主体应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出具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7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4.2获取方式:邮箱获取,请将报名资料扫描成同一个PDF发送至邮箱,发送成功后在报名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3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4获取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全部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