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关于】吉林永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9月份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DZB-GKHW20260909;
2、项目名称:吉林永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9月份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
3、最高投标限价:590元/吨(含运费,含专票税);
4、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数量(吨)
交货地点
参数
标段1
吉林永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9月份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西阳镇
XDZB-GKHW20260909-01
2000
西阳镇
见采购需求
标段2
吉林永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9月份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一拉溪镇
XDZB-GKHW20260909-02
1500
一拉溪镇
见采购需求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采购生物质颗粒共3500吨,参数: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400大卡(千卡/千克),干基高位发热量≥4000大卡(千卡/千克),全水分≤11%,干燥基灰分≤12%,空气干燥基挥发分≥70%,干燥无灰基挥发分≤80%,干基全硫量≤0.05%,干基固定碳含量≥17%,焦渣特性(型)≤2;
7、交货地点:标段1:西阳镇;标段2:一拉溪镇;
8、交货期限:2026年10月1日-2027年3月31日,根据需方生产实际需要,严格按需方下达的合同发货计划组织发货;
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级行业法律规定要求的合格标准;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或合法经营商,投标产品需具有生物质颗粒检查报告;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3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2026年1月1日至今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资信证明相关资料);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参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获取文件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方式:现场报名,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9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