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河北蠡州北银农村商业银行清分机机具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HBJHX-20260908)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蠡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蠡州北银农村商业银行清分机机具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万元,招标人为河北蠡州北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2+1口清分机,包括清分机机具选型、采购、调试、安装、技术支持及售后,
预计采购数量31台(最终以实际采购台数为准),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蠡州北银农村商业银行清分机机具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北蠡州北银农村商业银行清分机机具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须具有由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
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
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失信惩戒等情况
(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
间后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未被列入);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原厂或授权代理商参与,如为原厂参与投标的提
供原厂证明材料,为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厂服务承
诺函及原厂证明材料;
(2)投标产品自2025年起至少有1项国有银行总行的中标及供货记录,须提供合同协议复
印件及协议项下至少1份订单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合同协议签订时间在2025年后,订单及
发票时间应在招标发布之日前);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4日0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到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时30分
七、其他
招标编号:HBJHX-202609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蠡州北银农村商业银行清分机机具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北蠡州北银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蠡州北银农村商业银行清分机机具采购项目。
2.2本次招标采购标的:2+1口清分机。
2.3招标范围:采购2+1口清分机,包括清分机机具选型、采购、调试、安装、技术支持及
售后,预计采购数量31台(最终以实际采购台数为准),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交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永盛北大街398号。
2.6交货安装期:20日历天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7技术规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需求。
2.9质保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须具有由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
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
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失信惩戒等情况
(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
间后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未被列入);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原厂或授权代理商参与,如为原厂参与投标的提
供原厂证明材料,为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厂服务承
诺函及原厂证明材料;
(2)投标产品自2025年起至少有1项国有银行总行的中标及供货记录,须提供合同协议复
印件及协议项下至少1份订单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合同协议签订时间在2025年后,订单及
发票时间应在招标发布之日前);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19日至2026年09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
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到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0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