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丝茅姜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提升项目丝茅姜加工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GKZB2026091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丝茅姜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提升项目——丝茅姜加工设施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86.216333万元,招标人为韶关市武江区龙归后坪丝茅姜生产专业合作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目标:为提升丝茅姜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购置一批丝茅姜加 工设施设备;补齐产后分拣、清洗、烘干、包装等环节短板,降低产后损耗, 实现产品标准化加工,提高商品化率与产品附加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丝茅姜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提升项目——丝茅姜加工设施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丝茅姜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提升项目——丝茅姜加工设施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 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 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十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 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十二”)。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 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十二”)。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格式十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3)已完成报名登记并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报名收据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08日17时30分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