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标讯》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6年)昌平区十三陵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升项目(北部)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11011426210200036042-XM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6年)昌平区十三陵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升项
目(北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43.254361万元,
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图斑CP4、图斑CP5、图斑CP6、图斑CP20、CP64、图斑CP47、图斑CP48
六个图斑治理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6年)昌平区十三陵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升
项目(北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6年)昌平区十三陵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升
项目(北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3.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3.2.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3.2.4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2.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3.2.6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
(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4)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推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
质量、安全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
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18时00分到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6年)昌平区十三陵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升项
目(北部)(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
京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6年)昌平区十三陵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升项目(北部)
财政立项11011426210200036042-XM0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为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
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2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包括图斑CP4、图斑CP5、图斑CP6、图斑CP20、CP64、图斑CP47、
图斑CP48六个图斑治理内容。
2.3
2.4
2.5
本工程预算评审金额:4243.254361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整治工程、绿化工程、绿化养护工程、措施工程、灌溉
工程等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6
其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3.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3.2.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3.2.4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2.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3.2.6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
(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4)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推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
质量、安全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
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
4.2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年09月30日18:00至2026年10月13日17:00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
凡领取招标文件者,请于2026年09月30日18:00至2026年10月13日17:00,领取招标图纸。图纸押金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
逾期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