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商务中心对外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HF2026-GK1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商务中心对外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0万元,招标人为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商务中心管理服务,包含全体员工午、晚
及加班用餐,商务中心工作餐,以及外来宾客接待用餐保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商务中心对外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商务中心对外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应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的);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8.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2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
供):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履约地点:葫芦岛市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院内(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号)
2.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质量标准:严格管控主副食品供应品质,配齐食堂从业人员,落实食品安全管控,保障食
堂供餐安全卫生、质量合规(具体标准详见服务要求)。
4.现场踏勘
①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7月30日10时
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5万元(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