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石景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废旧水表残余价值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1101000273006281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石景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石景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废旧水表残余价值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石景山区自来水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石景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废旧水表残余价值处置,指拆卸回的 报废水表处置,处置数量约61642支,最终以实际处置数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石景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废旧水表残余价值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石景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废旧水表残余价值处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7月0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4、投标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银行在投标截止
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30日至2026年08月04日,每 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的)。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七、其他
1、招标人: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石景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石景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废旧水表残余价值处置
3、招标范围: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石景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废旧水表残余价值处置,指拆卸 回的报废水表处置,处置数量约61642支,最终以实际处置数量为准。
4、回收处置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处置完毕。
5、招标金额:据实结算
6、地点:北京市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信誉要求:本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制,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