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天津地铁3号线EPS大修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FDI26001-2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南开区
、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3号线EPS大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60.75539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三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地铁3号线EPS系统大修项目,包括对天津地铁3号线南站站至小淀站车站、华苑车辆段及回转线、小淀停车场及天士力-华北集团跟随所范围内,104套EPS应急配电柜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大修。同时增加在线监测系统电池电压、内阻、温度实时监测、输出电流监测等參数,并预留RS485综合监控接口。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地铁3号线EPS大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3号线EPS大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5年及以后成立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相关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信誉要求:
3.5.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自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3.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自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3.5.3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得为C级或D级(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网
站打印的近一年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作为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3.6.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3.6.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3.6.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
单位公章。
3.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6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单位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至2026年08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报名表(格式详询招标代理联系人)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3购买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3.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自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3.5.3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得为C级或D级(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网
站打印的近一年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作为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3.6.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3.6.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3.6.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
单位公章。
3.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6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单位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至2026年08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3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公对公电汇或转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