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云南红塔银行昭通分行业务宣传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红塔银行昭通分行业务宣传用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6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6万元,在项目预算金额范围内据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红塔银行昭通分行业务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红塔银行昭通分行业务宣传用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
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总公司和其分支机
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自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
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提
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23年1月1日至今(判决书生效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
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
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存在
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
名单”(由招标人查询确认)。
3.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
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云南红塔银行昭通分行业务宣传用品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昭通分行,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根据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
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红塔银行昭通分行业务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202601089/YNZZ202608-251。
2.3招标内容:昭通分行业务宣传用品采购,主要采购家电类、生活用品类、食品类,具体
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
2.4项目预算(含税):116万元,在项目预算金额范围内据实结算。
2.5交货期限: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供货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
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供货时间。结合云南红塔银行昭通分行要求,采用分批次供货。当
调整供货时间的情况发生时,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发生变化。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服务期内,
合同总金额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早于合同终止日,则按合同总金额实际执行完毕之日作为合同
终止日期。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货物均为原装全新正品,货物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
行业现行标准、规范,满足其使用功能,均能正常使用;如果有质量问题7天内无条件退换
货并主动承担相关责任;确系质量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时,保证无偿更换全新合格的产品。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区域预算(含税)
1标段昭阳区86万元
2标段镇雄县30万元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1个或2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可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
一中标候选人,评审将按1标段至2标段的顺序进行,若投标人所投1标段已被推荐为第一
中标候选人的,则其所投2标段仅参与初步评审,不进入详细评审及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
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总公司和
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自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
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提
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23年1月1日至今(判决书生效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
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
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存
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
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确认)。
3.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
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下同),可选择现场报名获取或线上报名获取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报名则不需
提供此项);
(4)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3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将上述4.2中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PDF版)、文件费电汇凭
证发送至指定邮箱(缴费银行账号请通过邮箱获取),并在邮件中注
明所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开票信
息(发票为电子发票,请备注好专票或普票及发票收取邮箱)、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需要专
票则提供该资料)等重要信息。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