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佛山市第十一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L-26JC0803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佛山市第十一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采购人年度实际餐费总收入的25%,招标人为佛山市第十一中学。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佛山市第十一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佛山市第十一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佛山市第十一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②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
晰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往前倒推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的复
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响
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
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
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
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8月25日起至2026年9月1日期间
(工作日8时30分—17时30分)通过向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本(格式在代
理机构网站下载)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
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2.购买磋商文件款请转账至以下账号(请
备注项目名称+单位缩写)。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编号:ZXL-26JC08038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十一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年度实际餐费总收入的25%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数量服务期
佛山市第十一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一项服务期为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确定的日期为准。
2.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②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
晰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往前倒推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的复
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响
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
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
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
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8月25日起至2026年9月1日期间(工作日8时30分
—17时30分)通过向邮箱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
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本(格式在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
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2.购买磋商文件款请转账至以下账号(请备注项目名称+单位缩写)。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6年9月7日9时00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