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关于】惠山区建筑材料资源化处置中心道路维修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惠山区建筑材料资源化处置中心道路维修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0.51350500万元,招标人为无锡惠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惠山区建筑材料资源化处置中心,位于洛社镇万马村,京杭运河北侧、锡西大桥东侧。本次改造包括场地内部道路改造工程、地磅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和洗车设施迁建工程三部分。场地内部道路改造包括西侧、南侧和东侧三个区域,分别采用局部挖除新建和整体挖除新建的方式,总面积约3400平方米,同步完善排水设施。对两处地磅进行升级改造,完善数据接入系统。现有洗车设施迁移到东侧。(2)项目地址:项目位于洛社镇万马村,京杭运河北侧、锡西大桥东侧(3)招标范围:惠山区建筑材料资源化处置中心道路维修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场地、管线、地磅系统改造等,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验收合格且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如有),并提供各项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如达不到上述标准,中标人必须返修整改到上述标准,才能交付招标人,其返修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返修工期计入总工期考核,并支付合同价款5%的质量违约金给招标人。(5)工期:施工周期60日历天(开工进场日期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6)工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三/天支付违约金;(7)质量违约:若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违约金按签约合同价的5%支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惠山区建筑材料资源化处置中心道路维修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惠山区建筑材料资源化处置中心道路维修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还须提供近近3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4)被授权委托人须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近3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除外)。(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的审计
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提供信用报告加盖公章。(7)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9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市政道路(改造或新建类)业绩的,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8日13时30分到2026年09月15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0日09时30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