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讯=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避难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GL-2026-095
2.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避难间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74978.06元
最高限价:574978.06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避难间改造项目 574978.06元 574978.06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避难间改造项目,此次改造避难间涉及6号病房楼共13间。其中,5-15层为标准层,改造位置为护士站旁边“会议室(医生办公室)”,每间约42㎡;ICU改造位置为东侧步梯间旁,南向抢救室,约26㎡;16层康复科改造位置为护士站东侧病房,约27㎡。
5.2计划工期:开工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5.3质量要求:合格。
5.4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5.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6项目地点: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6.合同履行期限: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获取;
3.方式:需发送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一个PDF发送至邮箱,审核通过后,磋商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9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