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讯≡云南铁投启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税务咨询及优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GXCZ-C-2629044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铁投启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税务咨询及优化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云南铁投启迪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铁投启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税务咨询及优化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云南铁投启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税务咨询及优化服务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税务师证书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3.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
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需提交承诺书)
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
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当天进行查询,并提交磋商小组评审)
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磋商。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本条规定
的,相关磋商响应均无效。(供应商需提交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4.2现场
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
或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税务师事务
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3邮件获取:请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资料(同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4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每日09时00分至
12时00分,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4.5竞争性
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注: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非企业法人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法定
代表人”按“单位负责人”理解。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是营业执照的,营业执
照处提供同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即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磋商条件
云南铁投启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税务咨询及优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XCZ-C-26290446)
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为云南铁投启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为云南铁投启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提供重整债务豁免、以物抵债、债转股、
股权调整、资产销售/处置、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续建后资产去化等各环节的税负测算、
法律法规依据、风险提示及优化方案。(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验收标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获得采购人及税务机关认可。
2.5完成时间要求: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收到书面通知及完整、真实、有效的资料后,于5
个日历日内出具正式《税务咨询报告》,系统分析重整债务豁免、以物抵债、债转股、股权调整、资产
销售/处置、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续建后资产去化等各环节的税负测算、法律法规依据、
风险提示及优化方案;于10个日历日内出具《税收债权审核意见书》,逐户逐笔审核税收债权的准确性
、优先受偿范围并明确调整建议;于收到全部所需资料后60个日历日内提交《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征求意见稿,并按采购人时间进度要求配合出具正式鉴证报告;服务期间还需按需提供资料清单、专
项备忘录、筹划方案比选、协助填报申报表及风险提示函等过程性成果,并配合采购人向法院或税务机
关进行解释说明及资料补正。上述时限以采购人提供完整资料为前提,因非成交人原因延误的,时间相
应顺延,最终成果提交内容及节点均作为合同约定支付节点的对应依据,据实按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约
定节点支付。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税务师证书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3.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
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需提
交承诺书)
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
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当天进行查
询,并提交磋商小组评审)
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磋商响应均无效。(供应商需提交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4.2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邮件获取:请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同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
箱。
4.4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00分至17时
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非企业法人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按“单位负责人”
理解。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是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处提供同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即可。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