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卫生所医校共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2026-002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卫生所医校共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职业技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卫生所医校共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卫生所医校共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3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日上 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 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 系进行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 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卫生所医校共建项目潜在投标人报名并获取响应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卫生所医校共建项目

项目编号:ZDZB2026-00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范围: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卫生所医校共建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是。

(四)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分支机构。

3.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8:30— 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 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 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 公章:

投标人发送证明材料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核实;

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 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收费账号”发送至报名 成功的投标人郎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缴费后,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缴费成功截 图”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核实;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信箱。

3.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