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石油分行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智慧校园”(二期)行业合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石油分行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智慧校园”(二期)行业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克拉玛依石油分行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智慧校园”(二期)行业合作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石油分行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智慧校园”(二期)行业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克拉玛依石油分行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智慧校园”(二期)行业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需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
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各年度审计报告);
(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开标日前近三个月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开标日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的良好记录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附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中国工
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和《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黑名单》(附承诺书);(8)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本次公开招标项目,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
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附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10时30分到2026年10月16日18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11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