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能源重卡光储充站及移动电源补能车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HZH-2026-4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得能源重卡光储充站及移动电源补能车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28000.00万元;外 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海得(河南)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期投资建设3个站,光伏储能以及移动补能车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得能源重卡光储充站及移动电源补能车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得能源重卡光储充站及移动电源补能车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 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 供自注册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3.企业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施工资质要求: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能源局颁 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二级及以上资质:④具 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 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 质。
4.拟派人员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 拟);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执业资格或电力/电气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职称。
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拟派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由同一专业的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 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5)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报名、投标 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7.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设计 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拟派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需提供投标 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2026年后任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网络查 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各潜在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发送至邮箱;邮件中需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 姓名、联系方式,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回复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得能源重卡光储充站及移动电源补能车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审批代码:2607- 410821-04-01-434820、2610-410871-04-01-926681、2607-150798-04-01-835640)已由经 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海得(河南)能源有限公司 (由各子项项目招标人授权委托负责本次项目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海得能源重卡光储充站及移动电源补能车项目EPC总承包
2.项目编号:ZHHZH-2026-48
3.建设地点:一期3个站点:修武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源路18号/焦作市山阳区苏家作乡苏 家作村/内家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项目区东区。
4.工程概况:
一期投资建设3个站,光伏储能以及移动补能车等。
5.投资额及资金来源:¥28000.00万元,自筹资金,已落实。
序号 子项项目名称 子项招标人名称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投资金额(万元)
1 修武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光储充一体化重卡充电站 修武县昭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2607- 410821-04-01-434820 修武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源路18号 3000.00
2 焦作市示范区苏家作光储充换一体化项目焦作市晖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610-410871- 04-01-926681 焦作市山阳区苏家作乡苏家作村 14000.00
3轩源新能源低碳绿色智慧物流园区项目 呼伦贝尔轩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607-150798- 04-01-835640 内家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项目区东区 11100.00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方
3亿人
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作图深度符合国家标准;施工期间后续服务及工程移交、 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及项目定位以及后期运营的相关规划;并完成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 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提供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移交、 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8.计划工期:计划3-6个月,根据各个子项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9.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及设计审 批:施工: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
10.合同签订方式:由各子项招标人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 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 供自注册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3.企业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施工资质要求: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能源局颁 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二级及以上资质:④具 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 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 质。
4.拟派人员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 拟);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执业资格或电力/电气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职称。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拟派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由同一专业的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 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5)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报名、投标 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7.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设计 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拟派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需提供投标 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2026年后任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网络查 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 10 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方式线上获取,各潜在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 邮箱 ;邮件中需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回复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注 代理机构对获取资料的审验不视为资格条件最终认定,投标人对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 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审核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准备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盖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盖章扫描件:
(2)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4.售价:10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时间:2026年11 月 2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 月2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