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6至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JY-FWCS-2026062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招标条件本2026至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01包:220000元:002包:150000元:003包:50000元,招标人为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FWCS-20260626
项目名称:2026至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类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矿产类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海洋类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
001包、002包、003包采购需求:1.工作内容:(1)参与研究自然资源管理中涉及相关法 律问题,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代理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 组织有关人员论证、评析案情。(3)参与审查重要合同、合作协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对我 厅签订的政府采购文件、合同等法律文书进行法律审核,提出法律意见。(4)应邀参与立法 等相关工作,为全省自然资源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合法性论证。
(5)配合我方宣传计划,组织、承办普法宣传活动,应邀参与专题交流或业务培训。(6)
合同期满,提供年度服务报告、服务台账。(7)承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2.提交成果 (1) 参与研究自然资源管理中涉及相关法律问题,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文本 及台账。(2)代理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组织有关人员论证、评析案情服务台账。(3) 参与审查重要合同、合作协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服务台账。(4)应邀参与立法等相关工作, 为全省自然资源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合法性论证相关会议证明材 料。(5)配合我方宣传计划,组织、承办普法宣传活动总结:应邀参与专题交流或业务培训 会议。3.供应商工作要求:(1)供应商需委派三名及以上(相对固定的)熟悉自然资源领 域法律知识的资深律师为我方提供法律服务。(2)供应商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依据其法律专长作出判断,规避法律风险,化解纠纷,依法维护我方合法权益。(3)供应商 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提交证据等相关材料,按时出庭应诉,并应我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供应商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我方的对抗性案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我方 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5)供应商对其获知的我方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非由法律规定或者我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6)供应商对我方的业务应当单 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我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7)供应商为顺利完成代理事宜而转托他人代理时,需经我方同意,并为其出具相应的授 权委托手续。(8)供应商接受审计监督及配合我方项目绩效管理。
001包、002包、003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签订后一年,如合 同期内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续签两年,一年一签,直至三年 结束,成交金额为每年的服务费用。(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能合法有效提供服务 的律师事务所,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律师事务所应当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能够保障
在合同期内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提供优质服务;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律师及时出庭 应诉、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
3.3在业界有良好信誉,律师未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近3 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3.4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 cn)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0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
方式:现场领取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0日止,(北京时 间,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凭证;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领取文件,代理公司发放电子版文件。(对于不能提 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拒绝受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沈阳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2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沈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