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增设气体灭火装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CC-ZB-2026-21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增设气体灭火装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216565.42 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增设气体灭火装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增设气体灭火装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增设气体灭火装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考核证B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经理须提供 无在建承诺书;

5、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将在资格 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携带(1)法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