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醋酸乙烯项目脱碘单元树脂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J262-022-K)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醋酸乙烯项目脱碘单元树脂采购,脱碘单元树脂是为了降低醋酸中的总碘含量至10ppb以下,其中碘(以碘甲烷计)<10ppb,无机碘<5ppb。保证合成催化剂的长周期运行。

原料醋酸总碘含量在40ppb左右,为了降低醋酸中的碘离子对醋酸乙烯合成催化剂的影响,需要在合成工段之前设置脱碘单元,对原料醋酸中的碘离子进行脱除,将原料醋酸中的总碘含量降低至10ppb以下,保证合成催化剂的长周期运行。

装置正常100%负荷生产时原料醋酸流量为9.138t/h,120%负荷生产时原料醋酸流量为10.966t/h.

树脂前保护床尺寸为直径1.8米、直筒高度3.5米;脱碘床和后保护床尺寸为直径1.5米、直筒高度3.5米。

2.招标范围: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醋酸乙烯项目脱碘单元树脂(脱碘载银树脂和保护树脂)采购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交货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5.交货期: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三个月内到货。

6.质量保证期:自树脂装填投用后24个月或货到现场30个月,时间以先到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项目投标,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同一项目中同一种产品制造商只能自身或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投标将被否决。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3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产品需要有工业化使用业绩;无工业化使用业绩的需要完成小试及中试试验,且具有完整的相关试验数据(需包含:原料醋酸碘含量及试验后原料醋酸碘含量、树脂的装填量、试验的时长、试验时间、试验的醋酸总量、试验树脂指标)。

证明材料:(1)有工业化使用业绩的投标人可以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使用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材料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其中合同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规格型号参数、签订日期、签署和盖章页等内容。

(2)无工业化使用业绩的投标人可以提供小试、中试的相关试验数据(需包含:原料醋酸碘含量及试验后原料醋酸碘含量、树脂的装填量、试验的时长、试验时间、试验的醋酸总量、试验树脂指标),须提供小试和中试试验单位出具的签字、盖章的试验数据。

证明文件不清晰、不可辨认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应当分别提供截图);

资料提供形式:上述①②③项由投标人提供截图。(如未提供截图或未体现查询内容或截图不清晰不可辨认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4日10时30分到2026年10月2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获取文件具体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凡有意者报名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邮箱获取需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人办理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标人应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获取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11:00(北京时间)同开标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同开标地点。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按时递交到开标指定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