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辽宁营口万都酒店保安巡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银行辽宁营口万都酒店保安巡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47-2660SCCZN C46),采购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范围

1.1采购内容:辽宁营口万都酒店保安巡逻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部分;

1.2  项目预算:30万元;

1.3项目期限:一年。

1.4项目地点:辽宁营口万都酒店,采购人指定地点

1.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6标段划分:01;标段名称:北京银行辽宁营口万都酒店保安巡逻服务项目;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供应商磋商响应声明:

(1)不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2)不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不与本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不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不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不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10)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字为“0”;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处罚期限内的);

(11)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2.8.1供应商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8.2若为外地注册供应商,须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30个工作日内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完成服务地公安机关保安服务备案,供应商应就备案事宜作出不可撤销承诺(以承诺函形式提供,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具体如下:

(1)若为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签订合同后,将严格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完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备案手续,取得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通过文件后方可启动本项目相关保安巡逻服务。成交供应商在备案过程中积极推进、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就备案的及时性、合规性向行方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延误本项目服务,项目整体工作须完全服从行方的工作部署与节奏。

(2)若因供应商自身资质不符、服务项目负责人和保安员不达标等各种原因,导致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不予备案、备案未通过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成交资格、解除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人有权按评审排序依次顺延后续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延候选供应商,若为外地注册供应商,同样适用本备案承诺及违约追责约定,直至确定可完成备案的合格供应商。

(3)上述承诺内容将在本项目合同违约条款中予以体现。

2.9供应商须通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渠道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5 日至2026年10月20日17时止(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