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药品精细化管理(SPD)服务平台遴选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药品精细化管理(SPD)服务平台遴选项目,采购人为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药品精细化管理(SPD)服务平台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ZXYCG-2026-138。 3.项目地点: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西院区; 4.比选内容: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药品精细化管理(SPD)服务平台遴选,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 5.本项目设比选控制费率:中标人每月向医院药品供应商收取院内物流服务费,该费用不得超过药品品种供货金额(即非集采品种供货金额的)的3.8%,集采品种供货金额的2.2%,中药饮片制剂及相关品种供货金额的3.8%。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年(其中建设期6个月,运营期3年)。 7.服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要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期(开标之日起前3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本项目 1 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截图,或提供自单位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3.6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供应商,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四、比选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4.2比选文件,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