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博物院(新址)电梯增设应急救援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LZB26-209)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博物院(新址)电梯增设应急救援装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38.528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博物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博物院(新址)电梯增设应急救援装置项目
采购编号:JLZB26-209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385280.00元
报价形式:总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预算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1 内蒙古博物院(新址)电梯增设应急救援装置项目 1 385280.00 项 工业 是 否 否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后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注:若为新版证件,则供应商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至少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5.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时,下午2:00—5:00时,将供应商信息(电子邮件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命名,且在正文部分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磋商文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供应商的资格以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下午15:00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 24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