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盛冬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应城市水稻育秧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PC)
(招标编号:HBYC-GCZB-20260102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应城市水稻育秧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667.14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省盛冬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改造闲置厂房1500m²,用于育秧研发中心,配套研发及检测设备1套; 新建智慧育秧玻璃温室大棚115座,占地约260亩,建筑面积约15.6万m²,分为科研试验、 工厂化育秧大棚;整治300亩农用地打造糯稻种植示范基地,配套灌排等设施,建成研产种 一体化产业体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应城市水稻育秧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应城市水稻育秧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均取得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前述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 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 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具有一项 市政公用工程、一项水利水电工程、一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
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则根据联合体成员的任务分 工提供对应业绩)。
(4)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 zxgk.court.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 出具官方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shixin.court.gov.c) 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 公章为证明材料;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 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誉。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 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3)投标人 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4)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 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及投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孝感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