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污水处理厂运营药剂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污水处理厂运营药剂框架协议采购(招标编号:GN2026-04-8004)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1.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污水处理厂运营药剂框架协议采购
1.2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1.3中标人数量:每标段中标一家单位。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污水处理厂运营药剂框架协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2.2 预算金额:约1557.90万元,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3 供货地点:
(1)标段I:皖北片区,包含:安徽润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魏谯水务有限公司,详细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标段Ⅱ:皖中片区,包含:安徽凤宁水务有限公司、怀远县大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一创环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详细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3)标段Ⅲ:皖东片区,包含:安徽滁谯水务有限公司,详细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4)标段Ⅳ:皖南片区,包含:芜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湾沚区城东污水处理厂、安徽立弘水务有限公司、安徽铜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润青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环境安久水务有限公司、安徽环境新安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4供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后,5日内将招标人所需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供货。
2.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阴离子PAM、阳离子PAM、PAC、硫酸铝、聚合硫酸铁、三氯化铁、次氯酸钠、葡萄糖、乙酸钠、片碱、柠檬酸等生产药剂,包含货物的生产、加工(含加工过程中的主要及辅助材料损耗)、包装、配件、运输(含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装卸、检测验收、保险、培训、利润、税金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一切费用,以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方案、药剂投用选型及配比试验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框架协议有效期限:1年,同时对中标人服务进行履约考核。
2.8标段划分:四个标段,其中:
(1)标段I:皖北片区,包含:安徽润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魏谯水务有限公司,详细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标段Ⅱ:皖中片区,包含:安徽凤宁水务有限公司、怀远县大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一创环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详细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3)标段Ⅲ:皖东片区,包含:安徽滁谯水务有限公司,详细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4)标段Ⅳ:皖南片区,包含:芜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湾沚区城东污水处理厂、安徽立弘水务有限公司、安徽铜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润青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环境安久水务有限公司、安徽环境新安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彩色扫描件),经营许可范围须覆盖;
①标段I:三氯化铁溶液、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氧[压缩的或液化的];
②标段Ⅱ:三氯化铁溶液、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
③标段Ⅲ: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
④标段Ⅳ:三氯化铁溶液、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氢氧化钠、氧[压缩的或液化的]。
(3)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签订金额为准)的供货业绩,合同内至少包含所投标段采购范围内两种采购药剂。
注:①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业绩中应至少包含所投标段采购范围内两种采购药剂(可不在一个合同项下体现),满足要求的两个合同(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视为一个合格供货业绩。
②提供的合同中须体现合同供货内容、合同签订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主体双方签字盖章等评审要素,不能体现上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
③以订货单或送货单形式的供销凭证视为合同,但须体现供货内容、供货金额、供货时间、供货买卖主体双方签字及盖章等评审要素,且至少包含所投标段采购范围内两种采购药剂,不能体现上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同一年度内给同一买方供货的订货单或送货单累计供货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且至少包含所投标段采购范围内两种采购药剂,视为一个合格供货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受到生态环境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在披露期内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行政处罚名单查询记录截图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1)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方式,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参加投标,可被推选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四个标段按“第Ⅰ标段——第Ⅱ标段——第Ⅲ标段——第Ⅳ标段”的顺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3)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如其中一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另一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序或中标人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下午14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 10月23日下午14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