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换电站代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ZHZB20261015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换电站代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换电站代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换电站代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5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换电站代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ZHZB202610156
一、招标条件
受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负责长春市客运总站有 限责任公司换电站代运营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 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换电站代运营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所属11个换电站提供日常值守(按约定为换电站配置运行服务人 员(按6人/站配置),共计66人,为换电站提供日常值守,定期巡检、场站清洁、用户换 电等服务;为换电站提供运维服务(包括维修材料备品备件);通过以上服务为电动汽车用 户提供完善的换电运行服务保障。
2.3服务地点:
(1)北亚泰大街换电站位于宽城区津州检车线轻轨8号线小南站旁;
(2)凯旋路客运站位于宽城区铁北一路与铁北二路中间地带凯旋路客运站旁;
(3)辽宁路换电站位于宽城区辽宁路与凯旋路辅路交汇原轻轨3号线辽宁路站;
(4)永盛街换电站位于宽城区永盛街地铁名典广源集市汇小广场内;
(5)临河街换电站位于南关区临河街与天工路交汇天工路轻轨站旁;
(6)卫星路换电站位于南关区人民大街西街与卫星路交汇;
(7)平阳街换电站位于南关区解放大路与平阳街交汇;
(8)吴家店车辆段换电站位于南关区福祉大路与河堤东路交汇地铁6号线吴家店车辆段内;
(9)西湖大路换电站位于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大路与通达路交汇公交旅游公司停车场 内:
(10)吉林大路换电站位于二道区,吉林大路与东环城路交汇,吉林大路南侧,东环城路西 侧:
(11)新竹路换电站位于绿园区,新竹路以北,回族公墓东侧。
2.4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相关政策和中标人服务 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①换电站运行值守服务费其中:
换电站运行值守服务费第一年(2026年11月至2027年12月底)为18000万公里(含)以 内每公里0.048元,超过18000万公里部分每公里0.048元;
换电站运行值守服务费第二年(2028年1月至2028年12月底)为16000万公里(含)以 内每公里0.048元,超过16000万公里部分每公里0.048元;
换电站运行值守服务费第三年(2029年1月至2029年12月底)为16000万公里(含)以 内每公里0.048元,超过16000万公里部分每公里0.048元。
②平台使用费为不超过换电服务收入分账资金金额的4%(含税)。
③换电站延保备件费不超过95万元/年(11个换电站)(含税)。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 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 书网” ( wenshu.court.gov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 同),发送以下资料清晰可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发送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投标申请人须在获取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资料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文件获取登记表” 电子版发送至投标申请人邮箱,投标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填好的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文件 费支付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2售价: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