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供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HQGC-2026DD067-DD04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供热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厚民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太平湾街道集中供热片区,建筑规模约24.75万平方米,实供面积约15万平方米,现有热源为40吨链条式燃煤热水锅炉,下设三个换热站。计划以“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实施能源费用托管:由中标人承担备用锅炉的投资建设,以及存量供热资产的维修、维护及统一运营,承担运营期能源消耗(燃料、水电费),并以约定的年度能源托管费用为对价,资产按投资主体各自所有。(因字数限制,详细内容见七、其他(八)项目规模及概况)

(八)项目规模及概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供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供热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供热服务

(二)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合同金额为基础服务费+年度固定服务费。

(1)基础服务费:按当期采暖期招标人实际收缴热费扣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后的净额计算,作为投标人承担燃料采购、设备运行、维护维修、人工成本等全部运营支出的对价;

(2)年度固定服务费最高限价(含税):

第一年(试运营期)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第二年(正式运营期)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第三年(正式运营期)人民币0万元。

(3)本合同价款为全包价,对热源厂、换热站进行技术改造,包括:锅炉数字化运行管理系统1套、换热站控制系统3套;电子控制阀门及流量传感器一批;电子皮带秤一套,以及锅炉运行效率优化及一次网、二次网的水力平衡优化工作:新建清洁能源备用锅炉作为备用热源,热功率不低于11.2MW:热源厂、换热站设备设施及配套管网运行维修、维护;燃料的采购与管理;用户报修、测温、投诉处理;供热参数调控与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招标人交办的与供热运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已包含投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工作所需的设备、人工、燃料、水电、维修、检验、保险、税费、管理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履约期限:

(1)本合同设试运营期1个采暖年度,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5月1日止。试运营期满,经招标人考核投标人供热质量、环保排放、服务标准均达标的,合同自动延续正式运营期2个采暖年度,至2029年5月1日终止。

(2)试运营期满经招标人考核不达标的,合同自动终止,双方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办理善后事宜。

(3)每个采暖年度供热期为当年11月1日零时起至次年3月31日二十四时止;市人民政府决定提前或延长供热的,按政府通知执行。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