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QY-2026-05-3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凯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慰问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凯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凯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慰问品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凯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凯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
报告扫描件。B.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 可。
5、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 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 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 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提供以下证件:(1)有效的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