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湘潭市湘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韶山大队押运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湘潭市湘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韶山大队押运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2万元,招标人为湘潭市湘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湘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韶山大队押运车辆定点维修服 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01湘潭市湘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韶山大队押运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详见 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项 820000.00元
(人民币) 820000.00元
(人民币)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1)包干范围内维保费用:按月平均支付。每月10号前供应商提供相应维修发票,采购人 在收到维修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进行付款。
(2)包干范围外(含事故等非正常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与供应商提交的维修结算清单 及相关发票经采购人审核后按送修台次进行按实结算。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配件零售的经营备案资质,其 中机动车维修经营范围须包含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
(2)供应商具有两年及以上的从业经验及固定场所、专业团队和设备,提供承诺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的截图、信用报告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
3.6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4.1请各单位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 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以上所有资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