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HXZB202607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1.1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详见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 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 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4日 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2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长春市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 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投标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3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3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项目编号:JLHXZB2026075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HXZB2026075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1万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详见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业主按照供应商服务质量续签合同,如服务质量不符 合业主要求,业主有权利废除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 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 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 他为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 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 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

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6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wenshu.court.gov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

2.获取方式及地点:在长春市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 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投标获取文件。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下同):2026年10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