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楼宇维修及宿舍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楼宇维修及宿舍楼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0.986736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第二十四中 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楼宇维修及宿舍楼改造项目(详见项目说明和 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楼宇维修及宿舍楼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楼宇维修及宿舍楼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 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 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 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 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 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 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 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
(2)供应商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 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执业证书、注册 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12日 15时30分到2026年10月1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