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潇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NZLZB-2026-026)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潇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湖南潇水产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发行金额暂定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以最终审批及发行金 额为准),为此需选取主承销商,以湖南潇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 债券发行人,为发行人提供债券发行全程服务,包括方案制定、申报审批、承 销组织、存续期管理,并配合完成发行上市及登记托管,以及发行人提出的其 他相关事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潇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南潇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参选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参选人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并持有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 围须包含证券承销)。同时,参选人应熟悉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相应 的债券承销能力和专业团队(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及其他 相关承销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信 用记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处于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 改、取消或暂停业务的状态(须提供承诺书盖章原件);
4.参选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 正常,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5.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联合体参选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5.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须包含证券 承销;联合体其他成员须具备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 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债券承销资质等);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参选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2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参选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 本项目比选,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参选申 请,否则,与其相关的所有参选申请均无效;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参选、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 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若联合体参选,综合评分仅针对联合体牵头单位的 情况计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永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